首页 / MYSQL / 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
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
内容导读
互联网集市收集整理的这篇技术教程文章主要介绍了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,小编现在分享给大家,供广大互联网技能从业者学习和参考。文章包含2654字,纯文字阅读大概需要4分钟。
内容图文
![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](/upload/InfoBanner/zyjiaocheng/922/b383e635a909425e836c46196716402b.jpg)
一、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
1、MyISAM:
①不支持事务,但是整个操作是原子性的(事务具备四种特性:原子性、一致性、隔离性、持久性)
②不支持外键,支持表锁,每次所住的是整张表
MyISAM的表锁有读锁和写锁(两个锁都是表级别):
表共享读锁和表独占写锁。在对MyISAM表进行读操作时,不会阻塞其他用户对同一张表的读请求,但是会阻塞其他用户对表的写请求;对其进行写操作时会阻塞对同一表读操作和写操作
MyISAM存储引擎的读锁和写锁是互斥的,读写操作是串行的。那么,一个进程请求某个MyISAM表的读锁,同时另一个进程也请求同一表的写锁,MySQL如何处理呢?答案是写进程先获得锁。不仅如此,即使读请求先到锁等待队列,写请求后到,写锁也会插到读锁请求之前!这是因为MySQL认为写请求一般比读请求要重要。这也正是MyISAM表不太适合于有大量更新操作和查询操作应用的原因,因为,大量的更新操作会造成查询操作很难获得读锁,从而可能永远阻塞。这种情况有时可能会变得非常糟糕!
③一个MyISAM表有三个文件:索引文件,表结构文件,数据文件
④存储表的总行数,执行select count(*) from table时只要简单的读出保存好的行数即可
(myisam存储引擎的表,count(*)速度快的也仅仅是不带where条件的count。这个想想容易理解的,因为你带了where限制条件,原来所以中缓存的表总数能够直接返回用吗?不能用。这个查询引擎也是需要根据where条件去表中扫描数据,进行统计返回的。)
⑤采用非聚集索引,索引文件的数据域存储指向数据文件的指针。辅索引与主索引基本一致,但是辅索引不用保证唯一性。
⑥支持全文索引和空间索引
⑦对于AUTO_INCREMENT类型的字段,在MyISAM表中,可以和其他字段一起建立联合索引。
MyISAM的主索引图:索引文件的每个数据域存储指向数据文件的指针(每个索引指向了数据地址)
MyISAM的辐索引:索引文件的每个数据域存储指向数据文件的指针(每个索引指向了数据地址),辐索引不用保证唯一性
2、Innodb:
①支持事务,支持事务的四种隔离级别;是一种具有事务(commit)、回滚(rollback)和崩溃修复能力(crash recovery capabilities)的事务安全(transaction-safe (ACID compliant))型表。
②支持行锁和外键约束,因此可以支持写并发
③不存储总行数;也就是说,执行select count(*) from table时,InnoDB要扫描一遍整个表来计算有多少行。注意的是,当count(*)语句包含 where条件时,两种表的操作是一样的。
④对于AUTO_INCREMENT类型的字段,InnoDB中必须包含只有该字段的索引
⑤DELETE FROM table时,InnoDB不会重新建立表,而是一行一行的删除
⑥一个Innodb表存储在一个文件内(共享表空间,表大小不受操作系统的限制),也可能为多个(设置为独立表空间,表大小受操作系统限制,大小为2G),受操作系统文件大小的限制
⑦主键索引采用聚集索引(索引的数据域存储数据文件本身),辅索引的数据域存储主键的值;因此从辅索引查找数据,需要先通过辅索引找到主键值,再访问主键索引;最好使用自增主键,防止插入数据时,为维持B+树结构,文件的大调整。
Innodb的主索引图:(索引位置上存储的直接是数据本身)
Innodb的辐索引图:
总结大图:
参考:
https://www.cnblogs.com/wangdake-qq/p/7358322.html
https://blog.csdn.net/qq_35181209/article/details/78030110
内容总结
以上是互联网集市为您收集整理的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全部内容,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Mysql的两种存储引擎以及区别所遇到的程序开发问题。 如果觉得互联网集市技术教程内容还不错,欢迎将互联网集市网站推荐给程序员好友。
内容备注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gblab@vip.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内容手机端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